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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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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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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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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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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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定 / 評估;評審;評核 / 開考;競投 / 管理 / 學歷 / 進入(公職) / 公共職能;公職 / 一般制度職程;一般職程 / 特別制度職程;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高級技術員職程 / 技術員職程 / 輔助人員 / 工人和助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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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統一管理開考的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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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27-6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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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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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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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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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