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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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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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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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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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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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 代表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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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兩名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歐陽傑、曾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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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2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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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十月四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4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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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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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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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