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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9/2022
  • 公佈日期
    2023-01-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規劃;計劃 / 補貼 / 利息 / 貸款;信用;債權;學分 / 銀行 / 銀行業務 / 中小企業 / 企業 / 商業企業 / 職責;授予 / 影響 / 流行病 / 傳染病 / 疾病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2023 /
  • 摘要
    將第13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指的申請期延長六個月。
  • 頁數
    第1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將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四副刊第13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指的申請期延長六個月。
    第35/2022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四副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