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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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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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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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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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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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旅遊局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2006 / 2007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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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21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旅遊局及澳門格蘭披治賽車大樓未來設施之建築、結構工程,以及電力設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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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10-6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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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21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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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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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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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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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