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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0/2022
  • 公佈日期
    2023-01-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定期委任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發展基金 / 2023 / 2024 /
  • 摘要
    將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定期委任續期。(陳家耀)
  • 頁數
    第234頁
  • 註記
    該續任自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起產生效力,為期一年。
    第40/202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