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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1/2020
  • 公佈日期
    2020-12-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I NE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禁止 / 出入本地區 / 居民 / 中國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台灣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對抗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緊急情況 / 運作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二十一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頁數
    第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8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6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