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2/2014
  • 公佈日期
    2014-08-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安裝;設施 / 大廈 / 澳門大學 / 2009 / 2010 / 2014 /
  • 摘要
    修改第10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澳門大學科研中心暨教務及行政大樓(A3+B1)建造工程——工程監察]
  • 頁數
    第510-511頁
  • 註記
    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10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