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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4/2007
  • 公佈日期
    2007-08-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停車場;停車位 / 路氹城計劃 / 停泊;停車場 / 公共工程 / 重型車輛 / 路環島 / 氹仔島 / 2005 / 2006 / 2007 / 修改 /
  • 摘要
    許可修改第30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1392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30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內容被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