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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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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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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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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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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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氹仔島 / 修改 / 2005 / 2006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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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33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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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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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33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內容被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2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