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7/2007
-
公佈日期2007-08-2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項目組 / 鹹潮應變措施小組 / 工作小組 / 水 / 評估;評審;評核 / 2007 /
-
摘要將鹹潮應變措施小組的存續期延長。
-
頁數第1397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
將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二組第21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鹹潮應變措施小組的預計存續期延長一年。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