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7/2015
-
公佈日期2015-08-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報酬 / 2015 /
-
摘要委任政府駐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的代表(黃穗文)。
-
頁數第17493頁
-
註記該委任由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