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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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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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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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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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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禁止 / 出口 / 交通 / 軍備 ; 武器 / 武器;槍械 / 設備 / 伊朗 / 安全委員會;安全理事會 / 聯合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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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禁止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或透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隻或飛機將可能有助於濃縮相關活動、後處理或重水相關活動,或有助於發展核武器運載系統的所有物項、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到伊朗,或為在伊朗境內使用或使伊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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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97-13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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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只要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不命令修改、中止或終止針對伊朗所實施的制裁措施,本批示便持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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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4/2002號法律,關於遵守若干國際法文書的法律。
- 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若干廢止
- 第14/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通過的有關防擴散問題的第1737(2006)號決議。
- 第18/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通過的有關防擴散問題的第1747(2007)號決議。
- 第24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或透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隻或飛機將可能有助於濃縮相關活動、後處理或重水相關活動,或有助於發展核武器運載系統的所有物項、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到伊朗,或為在伊朗境內使用或使伊朗受益。
- 第24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從伊朗進口任何武器或有關材料,不論其是否源於伊朗領土。
- 第19/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通過的有關防擴散問題的第1803(2008)號決議。
- 第23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從伊朗進口任何武器或相關物資,不論其是否源於伊朗領土。
- 第29/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通過的關於防擴散的第1929(2010)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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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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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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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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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