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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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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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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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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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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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建設工作委員會 / 代表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保安司司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澳門基金會 /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 / 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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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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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670-186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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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所委任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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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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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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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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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