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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9/2003
  • 公佈日期
    2003-11-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勞務提供 / 草案;計劃 / 體育運動 / 東亞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3 / 2004 /
  • 摘要
    許可訂立“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內部和其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執行合同。
  • 頁數
    第1502頁
  • 註記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9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