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53/2009
  • 公佈日期
    2009-07-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顧問 / 草案;計劃;項目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公路網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2009 / 2010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港珠澳大橋澳門著陸點─深化概念設計及道路基礎建設詳細設計顧問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1024-1025頁
  • 註記
    Ove Arup & Partners Hong Kong Limited。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1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