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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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5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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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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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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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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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合同 / 保養與維修 / 城市固體廢物 / 自動系統 / 澳門清潔專營公司 / 2006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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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6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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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56-9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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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6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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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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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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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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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