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56/2001
  • 公佈日期
    2001-12-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代替 / 軍事化人員 / 代表 / 治安警察局 /
  • 摘要
    核准由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代替另一名警務總長作該局代表 。
  • 頁數
    第7018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替換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6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六)項所指的治安警察局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