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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56/2010
  • 公佈日期
    2010-09-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禁止 / 出口 / 產品 / 武器;槍械 / 軍備 ; 武器 / 聯合國 / 安全委員會;安全理事會 / 利比里亞 /
  • 摘要
    禁止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武器和相關物資予在利比里亞境內活動的任何非政府實體和個人,並禁止向在利比里亞境內活動的任何非政府實體和個人提供與軍事活動有關的援助、諮詢或訓練。
  • 頁數
    第796-797頁
  • 註記
    本批示公佈日生效。
    只要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不命令修改、中止或終止針對利比里亞實施的制裁措施,本批示便持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