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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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5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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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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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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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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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出售者 / 2009 / 2010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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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30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興建祐漢小販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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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26-10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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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0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9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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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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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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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