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1/2015
- 公佈日期2015-08-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住宅;房屋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 摘要修改第11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開支分段支付。(筷子基公共房屋建造工程)
- 頁數第748頁
- 註記新建設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5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