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4/2010
-
公佈日期2010-09-2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顧問 / 氹仔島 / 2010 / 2011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新城E1區暨氹仔北海濱城市設計顧問技術”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807-808頁
-
註記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6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