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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5/2001
  • 公佈日期
    2001-12-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民政總署 / 不動產 / 大廈 / 財政局 / 管理 / 佔有(物權法) / 澳門市政廳 /
  • 摘要
    將名為“市政廳大樓”的位於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的不動產的所有權轉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而該不動產的占有、收益及管理由民政總署負責。
  • 頁數
    第2349頁
  • 註記
    本批示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