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6/2006
- 公佈日期2006-09-1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服務 / 殘疾人士 / 2006 / 2007 /
- 摘要許可訂立“聖瑪嘉烈達弱智中心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 頁數第1159頁
- 註記權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內容被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2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修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