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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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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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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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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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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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輕軌系統 / 輕軌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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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輕軌列車及系統設計的獨立複審”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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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98-8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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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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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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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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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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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