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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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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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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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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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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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草案;計劃;項目 / 澳門綜藝館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擴大 / 負擔 / 2002 / 2003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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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編制澳門綜藝館擴建及改善工程之圖則及在工程期間提供技術支援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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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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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342/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