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7/2003
  • 公佈日期
    2003-12-0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法規的公佈 / 職業稅規章 / 職業稅 / / 所得補充稅規章 / 稅捐與稅項 / 稅務豁免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費用;稅率;收費 / 報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財政局 / 罰款;罰金 /
  • 摘要
    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通過的《職業稅章程》及有關自由及專門職業表的全文。
  • 頁數
    第1565-1597頁
  • 註記
    命令重新公佈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通過的《職業稅章程》及有關自由和專門職業表的全文。
    並引入一九八一年七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6/81/M號法律、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6/87/M號法律、一九九零年六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三期第4/90/M號法律、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9/93/M號法律、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1/93/M號法律、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3/96/M號法律、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12/2003號法律作出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