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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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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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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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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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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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管理 / 投訴處理 / 報酬 / 薪俸表 / 2017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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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非全職制度委任“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成員。(李沛霖;梁玉華;鄺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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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1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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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第20/2017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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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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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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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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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