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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2015
  • 公佈日期
    2015-02-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商品;貨物 / 進口 / 汽油 / 無鉛汽油 / 車用輕柴油 / 燃料:石油 / 石油產品 / 氣體 / 對外貿易 / 對外貿易活動 / 澳門對外貿易分類協調制度 /
  • 摘要
    修改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進口表(表B)。
  • 頁數
    第68-6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的進口表(表B)內增加附於本批示的貨物。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5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