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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4/2016
  • 公佈日期
    2016-08-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海事及水務局 / 政府代表 / 合作框架協議 / 技術合作 / 工作檢查;勞動監察 / / 捕漁;釣魚;漁業 / 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關於澳門籍流動漁船的檢驗工作合作協議》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752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局。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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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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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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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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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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