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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5/2011
  • 公佈日期
    2011-10-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評審委員會 / 環保節能基金 / 基金;資金 / 環境保護 / 能源儲存 / 2011 / 2012 /
  • 摘要
    委任環保與節能基金評審委員會成員。
  • 頁數
    第1091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成員的任期由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二日起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