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7/2003
- 公佈日期2003-12-1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公共服務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收費;票價 / 費用;稅率;收費 / 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摘要設有泊車收費錶的泊車處及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九條所述規章訂定的現有收費維持不變。
- 頁數第1671頁
- 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