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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7/2003
  • 公佈日期
    2003-12-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公共服務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收費;票價 / 費用;稅率;收費 / 澳門泊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摘要
    設有泊車收費錶的泊車處及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九條所述規章訂定的現有收費維持不變。
  • 頁數
    第1671頁
  • 註記
    本批示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