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8/2008
  • 公佈日期
    2008-10-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經濟房屋 / 氹仔島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 摘要
    許可訂立《氹仔TN27地段經濟房屋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 頁數
    第1052-1053頁
  • 註記
    澳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3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4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