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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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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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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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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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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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大學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填海;堆填 / 公共工程 / 橫琴島 / 2010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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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對執行“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土方回填及軟土地基處理工程”負擔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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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56-8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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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
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934頁內的更正書(第16/201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43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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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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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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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