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9/2012
  • 公佈日期
    2012-10-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港務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自動系統 / 供水 / 再生水 / / 保養與維修 / 2012 / 2013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再生水系統用戶端接駁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943-944頁
  • 註記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2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