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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1/2006
  • 公佈日期
    2006-09-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自由通行證 / 徽章;象徵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員工;勞工 / 退休人員證 (司法警察) / 退休人員 / 人員 / 退休 / 司法警察局 /
  • 摘要
    核准第9/2006號行政法規規定的自由通行證及徽章,工作證,以及退休人員認別卡式樣。
  • 頁數
    第1206-120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自由通行證及徽章,同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工作證,以及第四十條規定的退休人員認別卡式樣,該式樣分別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及附件四,而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