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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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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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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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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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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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自由通行證 / 徽章;象徵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員工;勞工 / 退休人員證 (司法警察) / 退休人員 / 人員 / 退休 / 司法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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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第9/2006號行政法規規定的自由通行證及徽章,工作證,以及退休人員認別卡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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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06-12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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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自由通行證及徽章,同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工作證,以及第四十條規定的退休人員認別卡式樣,該式樣分別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及附件四,而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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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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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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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