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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1/2008
  • 公佈日期
    2008-10-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警察總局 / 填海;堆填 / 合同 / 承攬合同 / 氹仔島 / 2007 / 2008 /
  • 摘要
    許可修改第34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氹仔警察總局綜合大樓填海造地工程》的執行合同)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1054-1055頁
  • 註記
    許可修改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34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