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1/2008
-
公佈日期2008-10-1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警察總局 / 填海;堆填 / 合同 / 承攬合同 / 氹仔島 / 2007 / 2008 /
-
摘要許可修改第34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氹仔警察總局綜合大樓填海造地工程》的執行合同)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頁數第1054-1055頁
-
註記許可修改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34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