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1/2010
公佈日期
2010-10-06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0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基金會
/
委任
/
兼任
/
摘要
委任一名人士以兼任制度擔任澳門基金會的職務。(譚嘉華)
頁數
第11124頁
註記
本批示公佈翌日生效。
相關法規
第12/2001號行政法規,核准澳門基金會章程。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