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3/2018
  • 公佈日期
    2018-12-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監察委員會 / 市政署 / 報酬 / 代表 / 財政局 / 1999 / 2000 /
  • 摘要
    委任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成員。(容永恩、梁金泉、羅鵲萍)
  • 頁數
    第22125-2212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第39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