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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3/2018
- 公佈日期2018-12-2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2S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監察委員會 / 市政署 / 報酬 / 代表 / 財政局 / 1999 / 2000 /
- 摘要委任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成員。(容永恩、梁金泉、羅鵲萍)
- 頁數第22125-22126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第39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