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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5/2004
  • 公佈日期
    2004-12-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禁止 / 出口 / 軍備 ; 武器 / 剛果民主共和國 / 聯合國 / 安全委員會;安全理事會 / 武器;槍械 /
  • 摘要
    禁止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各類軍火和相關物資予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北基伍、南基伍和伊圖里境內活動的一切外國和剛果武裝集團和民兵,以及不是《包容各方的全面協定》締約方的集團,並禁止向任何與軍事活動有關的援助、諮詢或訓練。
  • 頁數
    第2038-203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