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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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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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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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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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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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 / 公共工程 / 澳門科學館 / 2007 / 2008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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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十一月二十七日第34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澳門科學館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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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32-16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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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Tecproeng/Fase Ásia聯營公司。
修改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34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6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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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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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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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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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