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7/2012
  • 公佈日期
    2012-10-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組長(小組)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北京 / 2012 /
  • 摘要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康偉)
  • 頁數
    第12751-1275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