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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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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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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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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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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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 / 附屬機構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報酬 / 員工;勞工 / 公共職能;公職 / 組成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統計暨普查局 / 財政局 / 代表 / 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商業協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社團;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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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六款。(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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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38-19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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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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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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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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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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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