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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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8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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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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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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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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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項目組 / 現代化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運輸 / 公路運輸;道路交通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期限;期間 / 職責 / 報酬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運輸基建辦公室 / 2007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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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設立“運輸基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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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34-16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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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2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運輸基建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延長五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6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運輸基建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延長三年。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15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撤銷屬項目組性質的“運輸基建辦公室”。
(第15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