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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2017
- 公佈日期2017-02-2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 S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報酬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醫療事故 / 薪俸表 / 公共職能;公職 / 2017 /
- 摘要訂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及成員的報酬。
- 頁數第197-198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第3/2017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