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1/2005
  • 公佈日期
    2005-09-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供應合同 / 民政總署 / 負擔 / 資訊設備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4 / 2005 /
  • 摘要
    許可將十二月二十九日第31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作修改。
  • 頁數
    第931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31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