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1/2005
- 公佈日期2005-09-1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供應合同 / 民政總署 / 負擔 / 資訊設備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4 / 2005 /
- 摘要許可將十二月二十九日第31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作修改。
- 頁數第931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31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