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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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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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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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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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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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大學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負擔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5 / 2006 / 2007 / 2009 / 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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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澳門大學學生中心連中心廣場(D)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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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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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31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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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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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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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