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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3/2018
  • 公佈日期
    2018-1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職責;授予 / 財政資助 / 津貼 / 自然人 / 公益法人 /
  • 摘要
    修改第54/GM/97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財政資助應遵守之一般規則)
  • 頁數
    第130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對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所作出的財政資助產生效力。
    修改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54/GM/97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8/2022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