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3/2018
-
公佈日期2018-12-2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職責;授予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津貼 / 自然人 / 公益法人 /
-
摘要修改第54/GM/97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財政資助應遵守之一般規則)
-
頁數第1304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對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所作出的財政資助產生效力。
修改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54/GM/97號批示第一款及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8/2022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