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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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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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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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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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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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期限;期間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 / 公共工程 / 輕軌系統 / 輕軌 / 氹仔島 / 2015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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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C550監察“C350——輕軌一期氹仔市中心段建造工程”」延續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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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05-8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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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3781-1379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8/2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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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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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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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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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