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5/2010
  • 公佈日期
    2010-10-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航空役權 / 民用航空 / 澳門國際機場 / 修改 /
  • 摘要
    修改八月十四日第233/95/M號訓令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
  • 頁數
    第916-92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和第六條。
    以本批示附件取代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33/95/M號訓令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