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5/2010
-
公佈日期2010-10-2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航空役權 / 民用航空 / 澳門國際機場 / 修改 /
-
摘要修改八月十四日第233/95/M號訓令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
-
頁數第916-920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和第六條。
以本批示附件取代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33/95/M號訓令的附件。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