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5/2013
  • 公佈日期
    2013-09-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司法警察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 / 擬訂草案 / 公共工程 / 大廈 / 2011 / 2013 /
  • 摘要
    修改第36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新華大廈裝修工程編制工程計劃)
  • 頁數
    第1947頁
  • 註記
    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36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48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